惊秋

我写作,故我存在。

【广岛志恋】游子与流浪狗

 全文3k一发完,是双向救赎的小甜文!

  

     徐志胜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上海。这里林立的高楼,匆匆的人群,都让他感到一种寒意——即便是个艳阳高照的晴天。那种寒意是深入骨髓的,细细密密渗进每个角落,很熟悉,在那些个不堪回首的放学路上也体会过。


  

       想到那些,徐志胜摇了摇头,想把这些想法甩出去。压下刚涌起的恶心感,四处望了望,有些茫然,却早已换上了一副笑脸。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,又将何去何从,只知道自己要活下来,必须找到一份工作。


  


  


  


       上海好大,以至于他难以留下痕迹。上海好小,以至于他难找到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。而那渗入骨髓的湿冷,也一直伴着他,像是连绵阴雨,令人心烦而又驱之不散。


  

      走走停停,辗转几回。他是时间的游子,漫无目的。许是上天怜他,他遇见脱口秀,遇见了笑果。从开放麦到签约,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。在还里,他不用担心被嘲笑,只是每天都不得不假装快乐。他同情这里的每一个人,因为他无法理解有人可以真的每天都那么快乐。


  


  


       直到有一天,他在一场开放麦中遇见一位比他早一年入职的何广智。何广智和他很像,又很不像。如果说徐志胜是游子,那么何广智就是流浪狗。小狗多好啊,烦恼一会儿就过去,总是那么快乐。


  

  广智的段子里也有烦恼,但似乎都很微不足道,最大的事儿也就是找不着女朋友了。他的快乐好像是真的。


  

  “广智老师,您的段子都来源于生活吗?”


  “当然,那个……艺术来源于生活嘛。”


  “那您写稿时,有没有…..就是感觉到痛苦呢?”


  “写稿子本身当然很痛苦,不过这是我们的工作。”


  “不不不,广智老师,我是说将自己痛苦反刍成为别人的快乐,不会感觉更痛吗?”


  何广智思考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。“反刍”,好高级的词,不愧是读过研的人。


  “不会啊。脱口秀是一种传通快乐的东西,你要想,你已经过去的痛苦可以给别人的未来带去快乐,不是吗?”


  徐志胜沉思许久,似懂非懂。或许,脱口秀可以是一个灵魂的居所,是避风港。但他还是没有办法真正感同身受。


  何广智见眼前人不说话,便又开口道,“对了,下次别叫我老师,叫广智就行!”


  


  



  回到家,何广智还在想白天的对话。他意识到,那个小太阳似的徐志胜与表面并不一样,而这一面只有他知道。他有义务帮徐志胜,不是吗?


  

  他开始留意徐志胜。很快,他发现徐志胜不让任何一个梗掉在地上以及拍马屁的行为,都更像是种习惯,一种下意识的肌肉记忆。这是何广智这种快乐小狗无法理解的,哪怕是不知自己将何去何从的流浪狗。


  

  广智不理解,但广智还要帮。


  

  他试探着用胳膊肘碰了碰志胜:“哥,晚上一起去吃饭见!”


  “好啊,广智老师。我请客!”


  何广智当然不会让徐志胜请客,但也不想与他争辩,就没说什么。一起改完稿子,去到了楼下的一家烧烤店。


  


  


  

  两瓶啤酒,几串牛羊肉,还有灵魂的韭菜和大葱,就已还是很丰盛的一顿晚餐了。徐志胜自己吃饭向来节俭,却在今天出手格外大方。许是觉得自己也应该请上他一顿的。



  还覆着白沫的啤酒在烧烤的香味中顺咽喉滑下,两人的喉结几乎是同时上下滚动,又同时放下杯子去拿烤串,同时将串儿放进对方盘中。面面相觑。二人的眼神太炙热,一碰上就烫得对方下意识缩回,埋头吃起正热乎的肉串。被辣椒粉、胡椒粉包裹的牛肉,滴着红油就送入了口中,牙齿粗暴地分离开肉和木签,又大口地咀嚼起来。



  徐志胜的对面,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坐着过一个可以让他不顾吃相的朋友了。他发现自己在何广智面前好像永远可以放松下来。


  

  又两瓶啤酒上来,两人的眼已经开始有些迷离了,话也多了起来。


  “哥,你为什么来说脱口秀啊?”


  “就我这条件,还能干嘛!”


  “研究生啊,和比我这大专毕业的土包子强多了。”


  “研究生怎么了。我这长相从小就被人笑,只有这行,被人笑才不是件可耻的事儿。”


  


  



  上海这座偌大的不夜城里,不知有多少个角落里的人,像他俩,互相羡慕着对方,又诉着自己的不易。

  

  酒精,是麻醉,是卸下面具的借口。


  


  



  夜深了。昏黄的路灯下,两个被拉得老长的影子,互相依着、扶着,在料峭的风中朝着地平线前进。那是东边,太阳升起来的方向,黑暗被撕裂的地方。


  

  影子的主人会像现在一样一起走出黑夜吗?或许吧,以后的事没有人说得准。


  


  



  那晚之后,两人的关系又近了许多,但都默契地没再提过那天晚上的事。那是他们流浪时的创伤,是内心最深处的秘密。


  

  但徐志胜很快发现,自己有了一个更深更见不得人的秘密——他好像有些喜欢何广智了。他意识到,自己只有在广智身边才能有一点家的感觉,才能放松下来。广智像一只小狗,农村老家的土狗,他这么想着。有点土,但永远快乐,乖乖的,愿意倾听一切高兴的、不高兴的琐事。或许,他是需要这样一只小土狗的。


  

  对谁都热情的小土狗也终于发现了,发现了自己对徐志胜产生了一种不一样的情感。他说不清,但他知道自己离不开志胜的。流浪狗需要陪伴,游子也行。


  


  


  同事的眼里的广智和志胜已经成为了公司的双子星,日日闹在一起又飞速地共同进步着。


  

  “最强新人”这个名头最易逝,杨蒙恩、何广智、徐志胜……哪个不是天才,哪个不风光。可风头过去了,便是无尽的压力。好在他俩有彼此。


  

  从一开始幼稚地暗暗较劲,到如今的互相依靠,已经一年有多了。他们了解彼此的难以启齿,也无需启齿。

  

  “广智……”

  

  “哥……”

  

  这两个声音总重叠在一起,声音的主人也会因为这种默契而相视一笑。所以想说的,都在眸中。


  


  


  徐志胜走过小巷子时,已经没有了那种恶心感了。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了,那些过往真正的成为了过往。当他意识到这点时,早就是别人眼中的小太阳zi胜儿了,也驱散了环着自己的霾。

  

  何广智也不再迷惘,他从徐志胜身上学到了,脱口秀不只是工作,而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。不再机械,不再漫无目的,和身边人在一起的每一缕人间烟火都是创作的素材。真正的创作。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  休息时,他们喜欢去海边散步。看着自己留下的脚印被海水冲刷掉,好像他们不堪回首的过往也都会被时光这条长河淹没,不留痕迹。腥咸的海风拍打在脸上,让人觉得自己和身边人也是海的一部分。偶尔,也会像小孩儿一样,堆个沙堡,又站着看它被海水吞噬、消失。日出时他们起不来,便看日落,有时像流着油的成蛋黄,有时像流着血的巨轮。短短十几分钟,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就被海平线吞没了,接着便是不知何时才会结束的夜。那是一种真正的渺小感,与挤在人堆中时的截然不同。


  

  其实夜也包容一切,且更甚于海,给人旖旎。见不得光的东西在夜里被倒出,一切情感都被无限放大。有人会感到空虚,有人会感到舒适,有人会澎湃起理想主义……广智在遇见徐志胜前的夜是空虚的、迷茫而无措;志胜遇见何广智前的夜,是被各种放大的情绪填满的。相遇后,夜夜皆有彼此。冰冷的上海城,原来也会因为一个小小的人,变得不一样,变得有温度。


  

  


  


  游子还是那个游子,流浪狗还是那个流浪狗,在时间的长河里永远寻不到归宿。他们没有家,但他们有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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